龙山县矛调中心:化“小案”解“纷扰”
2024-12-09 09:42:2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张显福 张泰源 | 点击量:766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张显福  张泰源)12月6日上午,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(简称龙山县矛调中心)快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。

当日10时许,出租车鲁师傅等待信号灯时,被后方曾大爷驾驶的三轮车追尾,造成双方车辆受损。交警现场处理后认定曾大爷负全部责任,双方对此无异议。此次交通事故在“龙山县快处快赔中心”进行了首次调解,但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,调解未能成功。

基于争议标的额小且案情简单,走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耗时长,成本高,鲁师傅主动前往矛调中心请求调解。矛调中心经了解得知,双方对出租车受损修理费由肇事方车辆保险公司承担已达成共识,但鲁师傅要求肇事方曾大爷赔偿车辆维修期间的营运收入损失1800元,这部分赔偿不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,曾大爷认为赔付金额过高,只愿赔偿500元。

矛调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尝试联系曾大爷,但曾大爷不愿前来调解。工作人员转而与曾大爷的儿子沟通,最终同意下午来调解中心。

矛调中心工作人员悉心倾听,通过法情并用、耐心劝导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,最终以900元的赔偿金额达成共识,双方均表示满意,赔偿协议签订后,赔偿款立即到位,鲁师傅与曾大爷握手言和。

龙山县积极践行枫桥经验,落实“抓三级定三责”联动解纷工作法,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。据悉,今年以来,龙山县共受理各类矛盾1942件,调处化解1786件,调处成功率91.97%,涉及金额700余万元,有效预防多起民转刑案件。

责编:李颖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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